投诉举报指引
本文件正在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(2026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7 日),自 2026 年 11 月 8 日起施行。 查看公示与提交意见
云南羽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「平台运营者」)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五十九条,为羽成电商平台建立投诉、举报机制。本指引说明向平台投诉、举报的渠道、需要提供的材料、处理流程与时限,以及知识产权侵权通知的处理规则。
适用范围
- 投诉:消费者认为商家的商品、服务、交付或者售后侵害其合法权益,与商家协商不成或者商家未按时响应的,可以向平台投诉。
- 举报: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平台上存在违法违规信息、禁售商品、商家资质问题或者其他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,可以向平台举报。
- 知识产权侵权通知: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商家侵犯其知识产权的,可以按照本指引「知识产权侵权通知与声明」一节通知平台。
消费者也可以先与商家协商:在订单页提交售后申请,或者通过商城在线客服(商家开通后提供)、门店电话联系商家,商家应当在 48 小时内响应,详见《交易纠纷处理规则》。
投诉举报渠道
你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向平台投诉、举报:
- 商城内:商城「我的」页的「投诉举报」,在线提交投诉或者举报。
- 客服电话:0871-63628080(工作日 9:00–18:00),电话提出投诉、举报或者咨询。
- 电子邮箱:service@ynyuc.com,适合提交材料较多的投诉、举报,以及知识产权侵权通知。
- 信函: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瑞鼎城商务中心A座2209室(邮编 650000),收件人注明「云南羽成科技有限公司 平台投诉举报」,适合提交书面材料,包括知识产权侵权通知原件。
平台不向投诉人、举报人收取任何费用。
需要提供的材料
投诉
- (一) 投诉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;
- (二) 订单编号,商家(商城)或者门店名称;
- (三) 投诉的事实经过与具体要求;
- (四) 相关证据,如商品照片或者视频、聊天记录、付款记录、检测报告等。
举报
- (一) 举报人的联系方式(自愿提供;未提供的,平台可能无法反馈处理结果);
- (二) 被举报的商家、门店或者商品名称,以及所在页面;
- (三) 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形;
- (四) 相关证据。
知识产权侵权通知
见本指引「知识产权侵权通知与声明」一节。
处理流程与时限
| 环节 | 说明 | 时限 |
|---|---|---|
| 受理 | 确认收到投诉或者举报,告知受理情况;材料不全的,一并说明需要补充的内容 | 收到后 1 个工作日内 |
| 调查核实 | 查阅平台记录,要求被投诉、被举报的商家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;投诉涉及交易纠纷的,按照《交易纠纷处理规则》居中调解 | 包含在处理时限内 |
| 处理结果 | 告知投诉人、举报人处理结果;对违规商家依照平台规则采取措施,涉嫌违法的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| 一般在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;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 15 个工作日,并说明理由 |
材料不全的,处理时限自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。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。
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补充事实和证据后再次联系平台,也可以依法通过本指引「向主管部门投诉」一节所列途径解决。
知识产权侵权通知与声明
通知的内容
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商家侵犯其知识产权的,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信函向平台发出通知。通知应当包括:
- (一) 权利人的身份证明与联系方式;委托他人发出通知的,附授权委托书;
- (二) 权利证明,如商标注册证、专利证书、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权属证明;
- (三) 涉嫌侵权的商家名称、商品名称及所在页面(链接);
- (四)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;
- (五) 对通知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声明,并由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。
通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平台运营者告知权利人需要补正的内容。
处理程序
- (一) 平台运营者受理符合要求的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,对涉嫌侵权的商品采取删除、屏蔽、下架等必要措施,并将通知转送商家;
- (二) 商家接到转送的通知后,可以向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;
- (三) 平台运营者收到声明后,及时将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,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;
- (四) 平台运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 15 日内,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,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。
通知与声明的受理时限与本指引「处理流程与时限」一节相同。平台运营者在平台规则中心「处理公示」栏及时公示收到的通知、声明及处理结果(隐去个人信息)。
不侵权声明的内容
商家提交的不侵权声明,通过电子邮箱或者信函提交,应当包括:
- (一) 商家的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;
- (二) 涉及的商品名称及所在页面(链接);
- (三) 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,如进货凭证、品牌授权或者完整的授权链文件;
- (四) 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,并由商家签字或者盖章。
错误通知与不实声明的责任
因通知错误造成商家损害的,权利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恶意发出错误通知,造成商家损失的,加倍承担赔偿责任。
商家恶意提交不实声明,造成权利人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平台的主动处理
平台运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家侵犯知识产权的,依法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、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。
向主管部门投诉
消费者可以拨打 12315 或者登录全国 12315 平台(www.12315.cn),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;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,或者依法申请仲裁、提起诉讼。
发现涉嫌违法的商品或者行为,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、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举报。
信息保护与诚信
平台对投诉人、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,仅用于处理投诉、举报。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不向被举报人透露;处理投诉需要向商家提供订单信息的,仅提供处理所必需的信息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投诉、举报应当基于事实。捏造事实、伪造证据进行投诉、举报的,平台运营者可以不予处理;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责任。
其他
指引的制定与修改
平台运营者制定或者修改本指引的,将在官网首页及商城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,预留必要时间并提供提交意见的渠道;制定或者修改的内容至少在实施前 7 日公示,涉及有关各方重要权益或者修改内容较多的,至少在实施前 15 日公示,必要时设置合理过渡期。平台运营者如实归纳整理收到的意见,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,不采纳的说明理由,相关资料自征求意见结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 3 年。平台规则中心完整保存修改后版本生效之日前 3 年内的全部历史版本,供阅览和下载。
商家不接受修改内容、要求退出平台的,平台运营者不予阻止,商家按照修改前的平台规则承担相关责任;平台运营者按照修改前的平台规则据实退还费用,不得拖延或者拒绝。
修改内容不影响消费者在修改生效前已提交订单中依法享有的权利。消费者不同意修改内容的,可以停止使用商城。
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本指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)。
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纠纷,可以按照《交易纠纷处理规则》处理,也可以依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。消费者因本指引与平台运营者发生争议,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消费者协会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调解,也可以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商家因本指引与平台运营者发生争议,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平台运营者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